隐名代理在很多情况下都能接触到,在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委托合同隐名代理相关规定,这个问题有很多会计朋友都不知道,说到底还是对相关内容不够熟悉,荆州仁和会计培训中心在下文将结合相关文件,梳理的会计处理要点.不知道的朋友们和荆州仁和会计培训中心一起看看下文吧!
在41天课时中系统训练实操技能
从0基础一步步补齐财务知识与经验 打好上岗基础
课程内容
课程详情
课时
入门学会计
会计实务基础
4天
基础实战能力
实战核算能力
9天
实战经验累积
财务核算实验室
2天
实战涉税能力
税务实战能力
3天
就业金砝码证书
主管会计培训
4天
财务管理问题
运营管理会计系统
6天
领导力
CT课程
3天
就业能力
会计就业训练营
10天
仁和特色财税实验室
普通财会岗位通往财务主管的实战之旅
![]() |
|
![]() |
财务核算实验室 |
|
税务操作实验室 |
系统学习,亲历出纳、会计岗位工作流程 |
对接全国各地税控系统,零基础也能上手 |
|
10套真账演练+票据+财务报表+多行业 从筹建到经营,完成多笔真实业务 积累多行业会计核算经验 |
|
模拟场景+10小时强化训练 模拟真实报税环境,掌握各行业实际报税工作 经过不同企业纳税申报操作,不同税种申报演练 |
![]() |
![]() |
![]() |
![]() |
|||
注重学习 |
|
整合资源 |
|
打造课程 |
|
贴心服务 |
从理论到实操指导
2大财税实验室护航
6大财税管控课助力
|
|
深耕会计教育领域
规划行业前沿内容
消除学员学习顾虑
|
|
基于会计岗位特点
为学员设计课程体
系学习内容有针对
|
|
入学工作实时答疑
专业技能求职技巧
定向企业辅导就业
|
委托合同隐名代理相关规定,荆州仁和会计培训中心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果,而是要经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
隐名代理的形式
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
本人身份不公开
"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事实上得到本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并不披露实际存在的代理关系,既不公开本人是否存在,更不指出本人是谁,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事活动.当然,第三人也没有义务询问是否存在着身份不公开的本人.因此,第三人在和代理人缔结交易时,并不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往往认为代理人就是为了自己利益、并且以自己名义同第三人进行交易的本人或者合同中的对方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第三人根本不愿和本人、而仅愿意单独和代理人进行商事活动的情形.
本人身份公开
本人身份公开则是指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但明示为本人利益而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在订约时表示有代理关系存在、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公开本人的存在,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在当前的实际商事活动中,代理商为了使本人不和第三人建立直接联系,通常采取此种作法,中国许多进出口公司在代理本人和外商做贸易时也经常采取这种方式.但在缔约时,由于作为合同的直接当事人风险较大,故代理人一般须在合同中注明"代理本人"以让对方知道他是代理人的身份,但不知道具体的本人是谁.隐名代理的人述两种形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这正是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本质区别所在.
上文介绍委托合同隐名代理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对于隐名代理有相应的规定,大家可以从本文中进行详细的了解,这个概念是比较常见的,大家不要混淆了,我们可以参考上文处理,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应该了解相关操作,感谢你的阅读,欢迎持续关注本官网资讯更新!
- 详情请进入荆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咨询电话:15623668780
- QQ咨询:2056625662 微信同号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5zix.com/news/105351/ 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荆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荆州网上怎么学会计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