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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已开出但认证时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已开出但认证时丢失,怎么办?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条件?增值税发票,哪些可以抵扣?自学网小编都整理好了,请看!

  【增值税发票已开出但认证时丢失,怎么办?】

  这种情形下分为下列3种情况:

  1、丢失发票联: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

  ②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丢失抵扣联:①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①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②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条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一般纳税人与不能或不需要抵扣的企业发生的缴纳增值税的业务时,开具给对方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没有抵扣联,是不能抵扣的。所以,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抵扣,直接根据发票金额入账。

  【增值税发票,哪些可以抵扣?】

  除以下列举不得抵扣范围外,增值税发 票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