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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申报注意事项!

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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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申报注意事项!未开票收入如何做分录?不开票收入怎么处理?自学网小编整理好了,请看!

  【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申报注意事项!】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能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应计算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3.对于因第2项操作而产生的比对异常,因为不能在网上申报,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接受审核,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该项差额与以前期间申报的未开票收入金额的一致性,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仍承前例:

  如果A企业开具发票金额500万元而申报销售额为400万元,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产生的100万元差异,在以前期间已经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过。此类证据至少应当包括:

  (1)约定开票日期、收款日期的合同;

  (2)已收取款项的凭据或其他结算凭据,如票据;

  (3)在本期对以前未开票收入开具的发票,受票单位与签订合同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应当是一致的。

  【未开票收入如何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不开票收入怎么处理?】

  不开票收入只要是指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对视同销售业务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以上业务时,账务处理就为视同销售,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单位购进一批货物11700元,将这批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则视同销售,因为你不可能再开具发票给对方,所以这里的不开票收入就为11700÷(1+17%)=1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就为17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